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犬貓自中國大陸輸入臺灣或自臺灣輸往中國大陸後返臺
發布單位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-總署 發布日期 2014/08/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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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 犬貓自中國大陸輸入臺灣:應符合狂犬病疫區輸入檢疫規定,並另至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專案進口。
2. 自臺灣輸往中國大陸後返臺:應符合狂犬病疫區輸入檢疫規定,並另檢附自我國輸出之動物檢疫證明書(影本),或經本署查詢「輸出入動植物檢疫申報發證系統」確認有自我國輸出檢疫之紀錄,免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專案進口。倘查無該動物自我國輸出檢疫紀錄,則仍應至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專案進口。
3. 詳細資訊請參閱總署網站之犬貓輸出入及隔離檢疫專區 (總署網站首頁 > 主要業務 > 動物檢疫 > 犬貓輸出入及隔離檢疫專區 > 輸入/ Imports)